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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动式床旁DR摄片防护要求

时间:2026-07-03  来源:格硕医   浏览次数: 59 次

移动式床旁DR摄片防护要求

一、机房与现场布置防护

  1. 床旁拍片原则上应在专用铅防护病房内进行;若无防护病房,需提前划定放射控制区与警戒区。
  2. 曝光时,控制区半径不小于2米,门口及走廊需设置警示指示灯与放射警示标识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。
  3. 医护人员及家属应尽量远离球管侧,孕妇与儿童严禁停留在辐射区域内。

二、设备自身防护

  1. 移动DR球管自带的遮光器必须完全开启,严格控制照射野范围,确保照射野仅对准受检部位,严禁大范围敞开照射。
  2. 床旁机限束装置需保持完好,不得使用破损或遮挡失效的设备。
  3. 拍摄时应尽量抬高球管,增大源皮距,以降低患者体表辐射剂量。

三、医护人员防护

  1.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铅衣、铅围脖、铅眼镜,并佩戴个人剂量牌。
  2. 操作人员应尽量站在X线侧方(铅屏风后方),与球管的距离不少于2米,优先采用隔室或远距离操作方式。
  3. 若危重患者床旁无法实现远距离操作,需使用移动铅屏风屏蔽散射线,严禁无防护近距离值守。

四、患者与陪护防护

  1. 非投照部位需做好屏蔽防护:甲状腺、性腺、眼晶体等部位应使用铅围裙、铅三角进行遮挡。
  2. 对婴幼儿、育龄女性进行检查时,必须严格屏蔽盆腔部位。
  3. 如需家属陪同帮扶,陪护人员必须穿戴全套铅防护用品,并站在铅屏风后方,禁止直面X线束。

五、曝光操作管控

  1. 床旁摄片应严格执行高千伏、低毫安的摄影参数,合理降低辐射输出量。
  2. 严禁反复多次曝光,应一次性完成投照,减少照射次数。
  3. 急诊重症患者床旁拍片时,需优先做好防护措施再开机,杜绝无防护曝光。

六、质量与巡检

  1. 每月需对移动DR的射线输出、限束装置进行自检。
  2. 每年开展设备防护性能检测,确保射线漏射剂量不超出国家标准限值。
  3. 床旁拍片完成后,应及时关闭设备、收回防护用品,并做好登记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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