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系我们

维格罗斯(山东)发展有限公司

电话(传真):0531-55558297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3355316697

邮  编:250024
邮  箱:sdwgls@163.com
地  址: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8988号

当前所在位置: 首页 » 新闻中心 » 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破损,发生不必要射线照射后的处置步骤?

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破损,发生不必要射线照射后的处置步骤?

时间:2026-07-10  来源:格硕医   浏览次数: 35 次
  1. 立即停止放射曝光操作,迅速撤离辐射区域,脱离射线照射环境;
  2. 第一时间上报科室负责人以及医院放射防护管理部门,如实记录事发经过、照射时长、受照射大致方位、设备使用情况;
  3. 申请佩戴个人剂量计开展持续监测,同时完善血常规等相关检查项目,完成健康检查并留存体检档案;
  4. 对破损的防护用品立即停用、做好隔离标记并送检,无法修复的直接报废更换;
  5. 详细填写辐射意外照射事件台账,按要求上报属地卫生监管部门;
  6. 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事件复盘,排查安全隐患,完善防护用品日常检查机制,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;
  7. 后续一段时期内定期开展随访体检,密切观察身体健康状况。

可以精简为:

①终止曝光操作,撤离辐射区域;

②及时上报科室与医院放射防护管理部门;

③开展健康检查并进行个人剂量跟踪监测;

④封存并报废破损防护用品;

⑤登记意外照射事件并按规定上报监管部门;

⑥事后排查整改隐患,定期开展随访体检。
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8988号  电话:0531-55558297  13355316697  传真:0531-55558297

版权所有:格硕医    技术支持:康美科技     登录